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法律问题

“我们投入上亿元,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好不容易研发出导航电子地图,人家轻松地照搬照抄,以低价与我们竞争,我们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赢了官司,人家却可以删除你举证的信息点,继续低价出版不误销售,这样公正吗?”1月12日,在北京“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广东瑞图万方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黄小池女士对京城十余位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大吐苦水。

侵权官司不断

导航电子地图在整个产业发展非常快,有许多企业都加入到这个行业里来。近来,北京长地万方科技公司与深圳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凯立德)围绕导航电子地图的著作权争议发生多起诉讼。
长地万方公司生产的地图叫“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从2006年1月一直到目前出版了8版地图,是国内消费者公认的数据信息量最大,道路路网最全的导航电子地图之一。
2007年3月,瑞图万方以同业厂商凯立德侵犯其制作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简称《道图》)的知识产权为由,将凯立德告上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法院于2008年2月一审判决凯立德的《335地图》抄袭了万方公司在先出版的《导航电子地图》一、二、三版,里面主要的依据是至少有99处相同的错误或者不规范之处。
一审之后,凯立德不服,再次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知识产权保护应多法共施

和其他行业有所不同,GPS导航产业有其特殊性。导航电子地图的制作跟普通的纸质地图和普通的电子地图不一样,目前应该说导航电子地图的制作在测绘资质里的要求是最高的,注册资金至少5000万元以上。
另外对于专业的制作人员高级工程师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从业时间的要求都是很高的,所以目前全国现在只有11家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公司。
在我国,百姓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为导航电子地图企业展现了一个广阔的市场。然而,导航电子地图作为电子数据产品、软件产品,其易于被低成本、大规模复制的特点,使这个产业容易面临盗版、抄袭与剽窃等种种侵权行为的威胁。“电子地图官司之所以难解决,主要是集三个最难的知识产权问题于一身。”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认为,一是著作权法保护这类客观描述的作品有难度,在著作权案件审理中有很多在先的判例不一致,没有共识。二是对于数据库在中国没有专门法保护,更多的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去考虑。三是涉及到软件问题,软件复制非常容易,复制别人在先大量投入的作品,是一瞬间的事情。如果法官不是把诸多方面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都弄清楚,很难在一个判决里都照顾到,可能关注了著作权的认定就忽视了其他方面。
张平认为,按照著作权法判侵权,保护力度非常低。应该几个法律模式同时进行,法院的判决不应忽视不正当竞争层面的审理。

防伪手段应升级

国家版权司副司长许超说,电子地图虽然是地图,但是它跟传统地图确实不一样,它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软件,另一部分是数据库,我觉得它更多的是数据库,就是《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说的数据汇编,对版权保护和不保护的材料汇在一块儿,软件是支撑驱动它运行的一个工具,对软件的侵权认定和对数据库的认定不一样,软件我觉得一定要提到源程序的对比,如果是数据库主要就是对数据的对比,对数据的表达如果出现相同或者是近似就要有说法。
在具体判定当中主要是从外观来看,因为对两个电子地图来说还不像软件要通过肉眼看不到的源程序,而是通过肉眼能够识别的外观。长地电子地图打出来以后是什么样的,被告的是什么样的,两个一看完全一样得有一个说法,或者是某些地方非常近似,但是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说这是因为客观因素所限,要真实反映就得这么画,没有第二种可能,当表达作品的方式为唯一的或者有限几种的时候,这种方式《著作权法》不保护。
在瑞图万方与凯立德的官司中,瑞图万方在地图中做的99处暗记成为胜诉的关键。比如“道道通”将“恩泉超市”记录为“思全超市”,凯立德的“335图”也是;“道道通”将“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记录为“朝阳律师事务所”,“335图”也是。
但对于这种加“暗记”的防伪手段,专家表示并不能万无一失。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李顺德说,作为地图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不要把它想得那么严密,那么全面,它仅仅能够保护的就是按《著作权法》给他的保护,就那么一点,他拿着你的测绘数据,只要换一个表达,比如你表达这个地方是用圆圈,他改成方块了,颜色不一样,从表达的角度来讲不构成侵权,你只能说他是非法获得你的测绘数据,而不是著作权意义上对你的地图作品的侵权。从地图作品的保护角度看,全面保护导航电子地图不能仅仅局限在把它作为地图作品,这样的保护还不够。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说,被告的哪些行为侵权,你现在就选了几个能够定性的点,但定量并没有确定下来,既然法院只判决了99个暗记,如果被告就把这个消除掉,也许他就认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就那些,其他都是合法的使用。过去《著作权法》规定了复制或者抄袭,如果本案当中认定是复制的关系,毫无疑问根本就不应该删掉之后出版,整个都是侵权的,如果是抄袭,按照过去实践当中的处理,把抄袭内容和侵权内容拿掉之后人家就可以出版,比如一个小说当中有500 字、1000字抄袭了,不能说整个小说都不能再出版了,他可以把那部分去掉之后再出版。
张平表示,“从法律层面讲,如果用了很多暗记,以后能证明自己是原创,是自己的投入和成果,我认为这只是一个方面,如果暗记太多反而倒让数据库里的杂质太多,这不是正常的产业竞争可取的。到处都弄暗记,有些暗记你还要表现出来,有可能会干扰用户的视线。”为此,专家们呼吁,导航电子地图防伪手段应更加多样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有不断提高保护手段,导航电子地图的知识产权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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