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为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网友问:我是一名摄影师,在工作中常遇到顾客向我索要底片。而根据店规,如果要底片得另外交钱。请问店里的规定合法吗?底片应该给顾客吗?
律师:你的问题涉及摄影作品中证件照和人物艺术照的著作权归属。证件照基本上没有智力创造,不属于著作权范围。与证件照情况不同的是,人物艺术照是摄影师的智力创作投入,完全符合著作权规定的摄影作品定义,可以获得著作权。摄影师与拍摄对象应通过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妥善解决使用及权益归属问题,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如没有约定,归委托人即客户所有。
网友问:我朋友从事机器制造,去年9月招聘了一批新业务员后,原来不景气的生意有了起色。但前段时间,他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有公司起诉我朋友雇佣他们的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要求赔偿40万元。我朋友觉得太冤,他该怎么办?
律` 师:依据你提供的材料,我们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若你朋友聘用的员工与原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保密事项,该员工又将保密事项应用于你朋友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若他的员工没有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保密事项,则相关事项不构成商业秘密,也就不构成侵权。构成商业秘密的事项应具有四个属性: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